“法官,我这就交钱,请你赶紧将我从失信名单中屏蔽了!”8月9日,此前一直对执行法官避而不见的休宁县法院一案件被执行人方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交付了7000元执行款。

2018年5月,方某向张某借款7000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日期。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方某借故拖延不还。经休宁县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方某一次归还张某借款本金7000元及利息,方某未能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方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打电话要求方某履行还款义务,方某均借故拖延。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其名下财产展开全面查询,先后冻结了方某银行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但因账户余额太少,案件执行陷入困境。8月2日,执行法官将方某列入失信名单并严肃告知其今后将在出行、投资、就业等各方面受到相关限制,方某将信将疑。

8月正逢高考录取季,高考成了望子成龙的父母茶余饭后聊天的主要内容。方某偶然听说,部分院校政审非常严格,尤其国防军事类院校。想到读高中的儿子每天深夜奋笔疾书的身影,方某深受触动,担心自己的失信行为将来影响到儿子政审,主动交付了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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