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在怀远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陈冬梅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一起履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案件,行政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该案立案后,陈冬梅通过阅卷了解到被告之所以未履行协议系因被安置的房屋涉及继承问题,四原告与第三人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承办法官从亲情、诉讼成本、心理压力等多方面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一起或单独沟通协调,最终四原告同意给付第三人20万安置房屋补偿款,第三人则放弃对安置房屋享有的各项权利,各方当事人就房屋拆迁安置问题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年来,怀远法院行政审判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便民的宗旨,将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解决群众问题,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落到实处。

推荐内容

网站地图